[分享]能力的內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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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力的內涵 |
02.28.2006 作者/杜書伍 (聯強國際集團總裁兼執行長) 當我們談論到一個人的「能力」時,一般人通常認為這是指個人在某一領域的專業知識而言,因此,在追求能力的成長時,也只專注於專業知識的不斷吸收與提升。但是,我們常會發現,兩個專業知識水平相當的人去處理、執行相同的事物,產生的結果與成效卻往往並不一樣;甚至有些專業知識相對較低的人,其處理起事物來反而得到比較好的結果,為什麼會如此呢? 仔細分析「能力」的內涵,其實包含了三大部分,「專業知識」固然是其中之一,但除此之外,還包括執行、處理事物的方法與經驗(即「執行能力」);以及學習、反省檢討的能力(即「學習能力」)。這三個部分共同構成了一個人是否有能力成事,並且不斷提升精進的基本條件。 「執行能力」牽涉的層面相當廣泛且細膩。首先,要能掌握不同事物間的輕重緩急,要懂得階段性、循序漸進推展的道理;執行事物時,必然會產生與其他人溝通協調的需要,因此溝通技巧與方法不可或缺;事物的推展不可能靠一個人就能完成,必須懂得宣導的技巧與方法,並且知道如何把一群人組織起來,分工合作將一件事物「做出來」;由於執行事物必然牽涉到「人」,所以對於人的行為模式與心理特質的認知也很重要…等等。諸如上述種種,都屬於「執行能力」的範疇。 至於「學習能力」,則是專業知識、執行能力兩方面能否精進的關鍵所在,可謂個人能力的基礎源頭。學習能力除了包含態度上是否有心要學,以及是否懂得正確學習方法之外,一般人很容易忽略的一點是,持續地自我反省檢討也是個人學習能力不可或缺的一環,如果不能時時自我反省檢討,學習的成效便大打折扣。 個人能力的成長,必須上述三方面均衡發展,不可偏廢。有些人專業知識非常豐富專精,談起事來頭頭是道,但到了實際執行時,得到的結果卻是奇差無比。事實上,只有專業知識而缺乏執行能力,並不足以成事,所有談論的事物即使再理想,也都只是空中樓閣。沒辦法執行落實以得到最後結果的話,絲毫沒有價值可言。 反過來說,如果執行能力很強,但是缺乏專業知識的話,則因為無法正確地分辨、判斷事物,而很容易導致把事物執行到錯誤的方向去。雖然最後還是把事情做出來了,但是卻沒有把事情做「對」,這種情況同樣無法產生好的結果。 專業知識、執行能力、學習能力是能力的三大部分,一個人必須這三者兼具才可以稱得上是「有能力」。學習能力是個人能力的基礎;具有專業知識才能做出正確的選擇與判斷,避免走錯方向;而執行能力強,才能讓事物產生結果與價值來。一個人也唯有三者同時注重、均衡發展,其能力才可真正地提升。 (本文取材自「聯強EMBA」,為聯強國際集團內部管理課程主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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